党费公示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,通过公开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,可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参与感,提高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。
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党费公示制度。
党费的收缴情况:包括党员交纳党费的金额、时间、方式等。党费的使用情况: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,如培训党员、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、音像制品和设备等,以及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害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。公示时应详细说明党费的具体用途和支出金额。党费的结存情况:公示党费的结余金额,以及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。核定党费:由独立核算单位(知晓各党员收入)党组织核定党费,上级党组织不审定,但按规定检查执行情况。公示党费:各党总支、分党委每年度要向本单位党员公布收缴、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及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。备案监督:党费公示后,应报党委组织部备案,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。
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今后将加强学习: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费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明确公示的内容、程序和意义;落实责任: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公示工作,确保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;强化监督:加强党内监督,确保党费公示制度的落实和执行。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,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;推广经验:在公示过程中,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,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和工作流程,提高公示的质量和效果。